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7-23 13:48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007220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购买二手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20-07-22 23:05
来信内容:
您好,我们夫妻二人于3月份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纯公积金贷款,于6月开始还款,请问现在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提取额度是多少?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7-23 13: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如果您是家庭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取,预留贷款额度的10%用于贷后还贷,多余金额可以提取,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材料有: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增值税发票原件、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原件(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此项材料)。如果您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则需要等到还款一年以后,提取一年还款额,材料如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查询密码: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