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22 11:19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00921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
来信时间: 2020-09-21 16:52
来信内容:
我是20年9月份将住房公积金转至铜陵市枞阳县缴纳。现在铜陵购买自住房,目前贷款还未办理,想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9-22 11: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公积金已经转移至铜陵市,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问题请咨询缴纳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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