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22 11:19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09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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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 |
来信时间: | 2020-09-21 16:52 |
来信内容: |
我是20年9月份将住房公积金转至铜陵市枞阳县缴纳。现在铜陵购买自住房,目前贷款还未办理,想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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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9-22 11: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公积金已经转移至铜陵市,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问题请咨询缴纳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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