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09 16:12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0110900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离职后公积金缴纳
来信时间: 2020-11-09 11:58
来信内容:
我有公积金贷款,现在离职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现在公积金已经断交了,对我的贷款有没有什么影响?另外,能不能转为个人缴纳,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1-09 16: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芜湖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且公积金断交,需开设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缴纳。请携带身份证、扬子银行卡至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感谢您对我有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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