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09 16:12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110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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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离职后公积金缴纳 |
来信时间: | 2020-11-09 11:58 |
来信内容: |
我有公积金贷款,现在离职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现在公积金已经断交了,对我的贷款有没有什么影响?另外,能不能转为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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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1-09 16: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芜湖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且公积金断交,需开设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缴纳。请携带身份证、扬子银行卡至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感谢您对我有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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