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2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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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有关公积金提取问题的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02-03 11:44:42 |
来信内容: |
我父亲于2016年购买1套房屋,为我父亲、我母亲和我共有产权,由我父亲一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后面办理委托划转业务,缴存金额>月还款金额),当时我未婚。之后2019年时我和我男友购买婚房,为我和我男友共有产权(房屋购买时未办理结婚证),由我男友办理商业贷款。现在2021年,我和男友已结婚,想问下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来偿还婚房的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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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2-03 14:21: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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