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收藏
简体
繁体
智能
问答
首页
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组合贷购芜湖商品房,首次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第一次还款,2021年3月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何计算,是否要预留公积金贷款额度十分之一?
发布日期:2021-02-26 11:38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颜色:
答:不需要。依据购房一年之内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实际还款额合并计算提取额度。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