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日期:2018-08-06 13:36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网站编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使缴存人能及时、全面掌握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金[2018]1557号)关于:“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请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在2018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逾期未办的,我中心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房金委〔2017〕4号文件规定,统一办理账户合并。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