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会商

发布日期:2020-08-10 14:14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李伟康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精神,规范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中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相互协助和配合的工作程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要求,8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胡丹凌副院长一行四人赴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开展座谈交流会商中心主任蒋庆贵、副主任陈鑫斌和稽核科、信贷科、归集科相关负责人参加会商。

通过会商,双方人民法院在办理保全、执行案件过程中,需要公积金中心协助查询、冻结、划扣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有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市公积金中心依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等业务事宜达成共识,为今后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