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通缴通取”

发布日期:2020-09-07 10:47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李伟康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自2020年9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打破原有的行政区域限制,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通缴通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通缴通取”后,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在市中心或中心下属的任一管理部、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享受多元、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