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29 13:37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有效破解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难点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扩面目标,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上持续发力,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农民、城市个体工商户、农村基层干部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积极维护新型灵活就业人群住房保障权益。

一是支持个体自由职业者建缴住房公积金。出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凡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请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2020年底,共有8059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4308户、9.56亿元。

二是支持进城务工农民建缴住房公积金。在全国率先出台《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采取市、县、镇三级联动机制,为进城务工农民建缴住房公积金。截止2020年底,共有进城务工农民550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3.75亿元,已有3690名进城务工农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9.88亿元,带动销售住房面积50万平方米。

三是支持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为村干部及村后备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采取县(市、区、开发区)统筹、镇(街道)实施方式,为全市行政村(含社区)村干部、在编在岗的村后备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截止2020年底,全市已有5397名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

四是支持改善地方住房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支持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发展,发挥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引进人才、大中专毕业生、中低收入职工和列入市区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家庭购房,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财政贴息),支持新市民建缴住房公积金。截止2020年底,市惠居公司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47笔,45.11亿元,累计为中低收入家庭和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7674.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