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701家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2.49亿元

发布日期:2021-03-26 16:35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电(记者王昆)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邯郸市通过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已有701家欠缴单位累计补缴住房公积金2.49亿元。

今年4月,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总工会建立了四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变以往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单独监管为联合监管,通过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吕波涛介绍,按照联动执法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否则人社部门对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备案。工会发挥协调作用,将按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纳入督导范围,督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同时,企业破产后,法院及时将破产单位、债权接收人等情况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破产企业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划拨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账户,由中心返还给职工,保护职工缴存权益。

此外,为实现依法缴存,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社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处的违规单位联合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对公积金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非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纳入“老赖”名单惩戒,提高执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