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13 08:19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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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外地离职员工如何取出公积金 |
来信时间: | 2012-06-26 13:39 |
来信内容: |
您好!
我于2007年7月到10月在芜湖工作三个月,缴存过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共计1500元,后来离职后未取出,现离职证明也遗失了,请问我拿身份证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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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7-05-13 08:19
答复意见: 您好; 根据提取规定:1、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在本市就业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外地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2、若离职证明遗失,您要去原单位补开离职证明和在外地就业的合同原件、原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来办理销户提取。如还有不清楚的请您拨打电话3883952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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