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13 08:28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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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二次贷款能算首套吗 |
来信时间: | 2012-11-08 21:13 |
来信内容: |
本人以前曾有一套房(没有贷款),已经出售过户,后又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把这套150平米的房卖掉并还清了首次公积金贷款。那么,请问,我本人现在名下已无房产了,再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可以按首套公积金贷款办理吗?以前的买房、卖房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对现在的二次贷款有影响吗?
希望根据本人情况有针对性地回答?不要复制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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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7-05-13 08:28
答复意见: “周先生”网友,您好: 按您说的情况和我市现行的规定,您可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来办理,唯一的影响就是您的账户余额,对于使用过公积金(包括贷款和提取)的,可贷款的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的十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所能贷款的最高额度: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合计)800元以内的为20万元,800-1400元为25万元,1400元以上为30万元。具体的事项您可向我中心的信贷科咨询,咨询电话:3883953,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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