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13 08:2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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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用于提前还贷? |
来信时间: | 2012-08-09 09:44 |
来信内容: |
你好:本人刚上班一年多办理的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每个月一部分贷款用公积金代扣,另一部分用工资还商业贷款。现在我的公积金缴存额增加了,公积金账户上积存了一笔钱,这笔钱我想用于提前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本金,请问能否操作,怎样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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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7-05-13 08:23
答复意见: “Wwrux网友,”您好; 组合贷款,办理了按月找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可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一次性全部还款,要先还后取,凭银行提前还款票据,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提取。(所有材料均需带原件,不需要复印) (注: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的超过提前还款本息。)如还有不清楚的请您拨打电话3883952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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