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29 14:2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0729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公积金提取
来信时间: 2021-07-29 09:00
来信内容:
您好!新购二手房1套,产证已下,组合贷,其中公积金贷款50万元,想问下,现在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留存多少钱在账户上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7-29 14: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二手房购房提取的条件为:1、申请人购买二手住房行为真实有效,并已办理产权过户。2、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为:1、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根据您的描述,您需预留公积金贷款额的十分之一,即五万元在公积金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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