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29 14:2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1072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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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来信时间: | 2021-07-29 09:00 |
来信内容: |
您好!新购二手房1套,产证已下,组合贷,其中公积金贷款50万元,想问下,现在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留存多少钱在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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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7-29 14: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二手房购房提取的条件为:1、申请人购买二手住房行为真实有效,并已办理产权过户。2、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为:1、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根据您的描述,您需预留公积金贷款额的十分之一,即五万元在公积金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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