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7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70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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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商转公业务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07-03 09:51 |
来信内容: |
2016年10月份左右,组合贷款;请问是否可以将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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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7-03 09:5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商转公”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将商业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换成由公积金中心对其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并不适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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