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1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50604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来信时间: 2025-06-04 14:06
来信内容: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房金委〔2023〕7号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现2年期限已到,后续是否会有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6-05 11: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目前我中心贷款政策仍按《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2023年修订版)执行,新政策的优化正在进一步研究中,敬请您适时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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