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1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506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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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
来信时间: | 2025-06-04 14:06 |
来信内容: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房金委〔2023〕7号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现2年期限已到,后续是否会有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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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6-05 11: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目前我中心贷款政策仍按《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2023年修订版)执行,新政策的优化正在进一步研究中,敬请您适时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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