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6-01-12 09:2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5122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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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公积金提前还贷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12-29 10:49 |
| 来信内容: |
本人22年公积金余额已经有2.2W,公积金贷22万,商贷75.6万。现在25年底公积金余额已经有3.5W,我想要把把公积金拿来先还商贷,那么我能提取的是1.3W(即3.5W-2.2W,那个2.2W不得用于还商贷/公积金贷)还是3.5W(那个2.2W可以用于还商贷/公积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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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1-12 09: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中心已就该问题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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