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6-01-12 09:2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51229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公积金提前还贷问题
来信时间: 2025-12-29 10:49
来信内容:
本人22年公积金余额已经有2.2W,公积金贷22万,商贷75.6万。现在25年底公积金余额已经有3.5W,我想要把把公积金拿来先还商贷,那么我能提取的是1.3W(即3.5W-2.2W,那个2.2W不得用于还商贷/公积金贷)还是3.5W(那个2.2W可以用于还商贷/公积金贷)?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1-12 09: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中心已就该问题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