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13 10:01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芜湖公积金在合肥买房相关事宜
来信时间: 2015-02-03 19:33
来信内容:
本人在合肥已缴存公积金5个月4月至8月。于9月在芜湖开始缴纳公积金,至今也满5个月9月至1月。能否在合肥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证明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7-05-13 10:01

答复意见:

吕先生: 您好! 根据芜湖市房金委〔2014〕5号文件及《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操作细则》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在购买地申请贷款,执行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您在合肥购房,可以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的详细情况。谢谢!
用户满意度评价
查询密码: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