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13 10:01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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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芜湖公积金在合肥买房相关事宜 |
来信时间: | 2015-02-03 19:33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合肥已缴存公积金5个月4月至8月。于9月在芜湖开始缴纳公积金,至今也满5个月9月至1月。能否在合肥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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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7-05-13 10:01
答复意见: 吕先生: 您好! 根据芜湖市房金委〔2014〕5号文件及《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操作细则》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在购买地申请贷款,执行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您在合肥购房,可以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的详细情况。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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