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房金中心〔2018〕 号《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规定:申请人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没有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手续,不会对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