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缴存职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意外离世,其家属是否可以变更该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如若可以,需符合什么条件以及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产权业务规程》(房金中心〔2017〕32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主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主贷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申请人对抵押物享有继承权或受让权,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有:《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人、抵押人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主贷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征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让文书(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