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收藏
简体
繁体
智能
问答
首页
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单位开户之后一直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某一员工离职,是否可以单独给该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减少?
发布日期:2024-04-29 10:56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李伟康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颜色:
答:可以,单位可提前申报减少该员工,并同时单独办理该职工的欠缴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