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业务操作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办理条件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时间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盖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审批表》(二份);
2、调整后单位盖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二份)。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业务流程:
1、领表:单位经办人自带U盘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拷贝《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审批表》和有本单位职工信息的公积金清册;
2、填表:按要求填写好《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审批表》,修改拷贝的本单位公积金清册,清册中前三列不能修改,清册中比例或基数及其它数据修改后存盘。遇有人员增减先调比例或基数,后办人员增减,将比例或基数调整后新的月缴存总额,填在人员增减表的上月缴存总额处,增加的人员不填在调基清册中,减少的人员和缴存基数在调基清册中保持不变。增加和减少的人员必须填在人员增减表中;
3、受理:将填写好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审批表》和修改后的公积金清册各打印一式二份并盖章,附U盘报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受理、审批。
三、办理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办理住房公积金比例或基数调整业务。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咨询电话:12329
市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咨询电话:12329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
咨询电话:383097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
咨询电话:747225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3866056
芜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
咨询电话:8829525
繁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
咨询电话:7874198
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南陵县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咨询电话:6816993
无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
咨询电话:6334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