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09:13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我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我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二、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孩及以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经审核,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我市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

本通知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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