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常见问题解答(2023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3-05-25 14:18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提取类: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某一房产,各占50%产权,女方没有缴存公积金,男方申请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时,能否全额提取,还是只能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额度?

答:可足额提取。

 

贷款类:

2、缴存此前在铁路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芜湖缴存公积金。判定连续缴存月数时是否包括铁路缴存期间

答:可以认定。

3、部队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配偶在芜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起申请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部队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通过工作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暂不支持部队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4、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男方为主贷人,能否通过皖事通取消主贷人的公积金冲还贷签约,使用女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进行代扣?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能取消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月划转业务。

5、某缴存职工征信报告显示名下有信用卡和其他小额贷款,现已还清,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联系借款机构开具结清证明或无欠款证明,办理时出具即可。

 

 

 

(服务管理科  汇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