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6-29 10:34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申请人工作单位已为申请人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3.申请人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提取对象

本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人社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原件;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4.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金额

申请人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方可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