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缴存人,下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工作单位已为缴存人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3.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提取对象
代理人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合法有效的继承文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四、提取金额
职工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方可销户。
五、其它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下柜面办理。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账户已办理封存手续,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人民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签署承诺书,可一次性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无需再提供公证继承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