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6-29 10:39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缴存人,下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工作单位已为缴存人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3.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提取对象

代理人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合法有效的继承文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四、提取金额

职工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方可销户。

五、其它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下柜面办理。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账户已办理封存手续,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人民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签署承诺书,可一次性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无需再提供公证继承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