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10-29 10:41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2.重大疾病包含: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10种重大疾病,及一年内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其他重大疾病。

二、提取对象

本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本人患重大疾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户口本原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

4.住院治疗证明材料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或医保报销费用清单);

5.单位出具的职工患危重疾病证明原件(见附件);

6.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根据政策具体确定,每12个月提取一次。

五、提取金额

不超过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金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六、其它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下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