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6:44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现就进一步优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通知如下:

一、缴存单位办理近2个月及以内的“月份补缴”和近12个月及以内的“差额补缴”,无需提供补缴证明材料,即线下办理提供《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即可;线上无要件办理。

二、缴存单位办理上述时间以外的补缴业务时,仍需提供补缴证明材料,即线下办理提供《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和补缴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情况说明等);线上办理仅需上传补缴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情况说明等)。

三、缴存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存在重复缴存及补缴后超过当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情形的,中心将不予审核通过。

四、本次事项优化202395日起施行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