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办理类: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5-06-10 14:14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受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并同意将该住房作“商转公”贷款抵押物;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家庭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5.申请人家庭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6.申请人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近24个月内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恶意拖欠记录;

7.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8.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适用本办法;

9.“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住房抵押权人仅为该商业贷款发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方式

(一)“先还后贷”方式。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后,申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二)“以贷还贷”方式。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商业银行配合办理抵押落实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冲还原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差额部分,由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或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材料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需提供: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婚姻状况承诺书等)

3.收入证明(原则上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认定标准。如果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实际月收入高于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4.征信报告(近30天内)

5.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6.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

上述贷款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同时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到期年限。

贷款额度计算

1.具体额度计算公式:

a: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指标说明:

1)“还款能力系数”:当前为0.5。

2)“可贷年限”: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3)“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按以上两种公式计算得出的低值,且不超过我市当前最高贷款额度;

2.最高贷款额度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为准。现行标准为: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实际可贷额度未达到最高贷款额度的,以实际可贷额度为准,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计算到千元)。申请人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款本金后的金额。

3.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家庭月收入的50%。

办事流程

缴存人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授权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放款前审批→发放贷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房金中心〔2023〕8号、房金委〔2023〕13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受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金融服务点

公积金中心市县区服务大厅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

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4(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

咨询电话:0553-12329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湾沚区管理部

地址:湾沚区市民服务中心2(湾沚镇荆山河路001)

咨询电话:0553-8827225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

地址: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繁阳大道001)

咨询电话:0553-7874198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籍山镇籍山西路105号)

咨询电话:0553-6816993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为市管理部

地址:无为市政务服务中心3(无城镇金塔路住建大厦)

咨询电话:0553-633407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3(开发区交警大队正对面)

咨询电话:0553-383097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

地址: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路与磨山路交叉口处,龙湖路8,三山区人民法院对面)

咨询电话:0553-747225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

地址: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楼(鸠江区吴越路和楚江大道交叉路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553-38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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