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自然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提取条件、提取对象、所需材料、提取金额此次均不做调整。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