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广告媒介虚假宣传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小区的楼宇电梯广告显示屏播放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违规虚假广告,严重损害了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自身权益。我中心严正声明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应由本人或受托人(经公证授权)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前往中心各业务网点或线上办理;
2.中心未授权任何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
3.切勿相信任何代办、快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虚假广告宣传,避免产生经济损失;
4.若公积金缴存人利用虚假信息骗提骗贷公积金,一经发现将依规处置,情况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
特此声明,此声明长期有效。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