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灵活就业人员 3月底前可享公积金政策

发布日期:2022-03-04 10:57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关于计划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直接自办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20223月底前,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可直接缴存享受公积金贷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就业选择的多样化,以灵活性和自主性为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逐步成为新兴的就业群体。为此,国家、省、市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通过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拓宽就业新渠道,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0223月底前,太原市将启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直接自办业务,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直接自办服务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办理,不再需要中介代办。业务开启后,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达到连续缴存标准,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时,可以与其他单位职工一样,享受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据介绍,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经评审具有住房公积金代缴代办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开园运营后,将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