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房金委〔2021〕3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09 16:21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1年4月8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房金委[2021]3号),为让全市广大缴存人了解“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最新修订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及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不当运用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皖信用办[2021]4号)以及《关于开展信用政策摸排清理工作的通知》(芜信用办[2021]1号)文件要求,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出台的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类文件进行修订,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倡导个人诚实守信,惩戒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

二、政策调整内容

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修改为《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同时,将“办法”中有关“失信”、“信用”等文字,修改为“违规”和“信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表述。

三、政策执行时间

2021年4月8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陶光兵

联系电话:0553-3883951

电子邮箱:luye108@126.com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