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6 11:53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2125,《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房金委〔20226,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7月25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其中:“第(十一)条 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二、制定意义

《通知》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2022年7月25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加大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力度。

三、起草过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文件,借鉴外地优秀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初稿。2022年11月,向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报备拟出台文件,同时书面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并在吸收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完善,最终定稿,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

五、主要内容

(一)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政策:我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我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解读:

1、我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材料。

2、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在我市范围内及“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核查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标准。

3、普通自住住房包括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是指:某家庭按照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可申请贷款55万元,同时又符合三孩及以上家庭条件,可在55万元基础上再上浮20%,申请贷款66万元。

5、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6、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认定依据。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政策执行之日(含之后)的,可享受政策。

(二)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三孩及以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我市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

解读:

1、三孩及以上家庭未超过我市现行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可通过网上(PC端、手机端)无要件办理,符合条件的,提取资金实时到账。

2、三孩及以上家庭超过我市现行最高租房提取额度,可按实际租金支付情况提取,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家庭无住房记录、租赁住房合同、支付租赁费用发票及费用支付记录等相关材料,在线下柜面办理。

(三)本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六、解读机关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唐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12329 3883970

电子邮箱:wuhug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