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5 14:10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芜湖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为1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招聘对象为安徽大学2020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以附件形式将个人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学历学历证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uhugjj@163.com。请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投递,其他格式及投递形式视同无效投递。

2.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补报。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19日,地点为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市公积金中心410室,请报名人员按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2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咨询电话:0553-3933206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岗位

名称

年龄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管理岗

30周岁及以下

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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